当前,有不少女工为企业改革的大局,默默地承受着下岗失业的阵痛,而下岗后有的又在婚姻家庭问题上面临冲击。究其原因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有的下岗女工,由于年老力衰,下岗后感到无用、无能,产生自卑感,面对新环境茫然无措,长期找不到新的工作。由此造成家庭经济日渐拮据,夫妻常常因丁点小事争吵不休,久而久之,感情破裂。
女工下岗后,失去了稳定的工作环境,失去了固定的收入,丧失了体现自身价值的基础,有的丈夫不但不给予体谅、安慰,反而冷眼看待将其视为累赘,为攀富贵、图享受,便闹离婚。
女工下岗后心理压力大,作为丈夫要从精神上、生活上予以安慰和理解,千方百计地鼓励和帮助她们挺直腰杆,做生活的强者,不应该在伤处撒盐、烦上添乱。此外,法院对涉及下岗女工的离婚案也要妥善处理。认真查明离婚原因,注重作好调解工作。对确无和好希望的,在判决时,不仅要处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,而且在财产分割、房屋居住权等方面,对无过错的下岗女工要予以关心、照顾,慎重安排好女方生活。这样下岗女工即使离了婚,也能安居,进而乐业。